中共廊坊市委老干部局2015年决算公开信息

2016年11月23日 浏览量: 来源: 市委老干部局 作者: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廊坊市委老干部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廊坊市委老干部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没有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没有收入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为决算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廊坊市委老干部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方针、政策拟定或参与拟定全市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有关具体规定和办法。

(二)指导、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老干部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老干部工作。

(三)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离退休干部的安置工作(包括易地安置),审核和办理离休干部荣誉证。

(四)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抓好离休干部“两费”(离休费、医药费)的落实,调查研究离退休政治和生活待遇中存在的问题,协调有关部门提出解决办法。

(五)协调组织部门抓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指导各级老干部活动中心(室、站)、老年大学(学校)和老干部门诊部的建设与管理,了解老干部对医疗保健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和指导离退休干部开展健康科学的文化健身、保健讲座、健康疗养、参观学习等活动。

(七)指导各级各单位组织离退休干部继续在政治、经验、经济领域发挥作用。

(八)指导全市老年教育工作,负责管理市老干部休养所、市老年大学、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做好回廊老干部探亲访友和各省区市老干部工作部门的人员接待工作。

(九)负责指导逝世老干部的善后工作,协助承办市委交办的丧葬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治丧办法。

(十)承担市委、市政府、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事宜。

(十一)承担市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和老干部顾问组日常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共廊坊市委老干部局下设四个事业单位,其中:廊坊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财务核算在机关,廊坊市干部休养所、廊坊市老年大学、廊坊市老干部活动中心财务独立核算。

第二部分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中共廊坊市委老干部局决算说明

一、2015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中共廊坊市委老干部局2015年度收入总计20519077.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482500元;其他收入:36577.9元;2015年支出总计20232886.94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0232886.94元。

二、中共廊坊市委老干部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与预算数对比情况

中共廊坊市委老干部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0232886.94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有所降低。主要原因:按照中央、省、市委的文件精神,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以及会议、培训等一般性支出。

三、中共廊坊市委老干部局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0519077.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482500元,其他收入36577.9元。

四、中共廊坊市委老干部局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0232886.94元,其中:基本支出3202943.57元;项目支出17029943.37元。

五、中共廊坊市委老干部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廊坊市委老干部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6100元,支出决算为52176.34元,完成预算的69%。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1946.34元,较2014年减少12935.45元;公务接待费230元,较2014年减少2270元。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加强支出管理,强化预算约束,节约了经费开支;二是贯彻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降低。2015年度中共廊坊市委老干部局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2015年度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5人次,共计230元。

六、中共廊坊市委老干部局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情况的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59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598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租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中共廊坊市委老干部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