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预算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按照预算法要求,向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廊坊市2017年上半年市本级预算和全市总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及财税部门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狠抓收入组织,支持财源建设,加快支出进度,深入贯彻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市财政经济运行平稳。
(一)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46554万元,占预算的55.7%,同比增长0.0%,可比增长21.9%,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23285万元,占预算的69.0%,增长26.2%;廊坊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7172万元,占预算的61.5%,增长20.5%。
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14346万元,占预算的51.2%,增长25.3%,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5903万元,占预算的50.0%,增长33.4%;廊坊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8524万元,占预算的51.7%,增长28.2%。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上半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032432万元,其中,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93488万元,廊坊开发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6313万元。
上半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797631万元,其中,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94931万元,廊坊开发区政府性基金支出5226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2017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安排3000万元,支出预算安排2400万元,按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统筹安排600万元。上半年,由于已经成交的国有股权转让收入正在履行上缴手续,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暂未形成收入,相应未形成支出。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按照新的社保政策,医疗保险由市级统筹,上半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451761万元,增长140.0%;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29686万元,增长105.1%;结余222075万元。
此外,按照《河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要求,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以下事项:
(1)结转资金情况。市本级上年结转资金930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4864万元,已支出6185万元;政府性基金78179万元,已支出51781万元。
(2)预备费情况。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10000万元,已支出1415万元,用于防治人感染H7N9流感医疗设备、耗材购置及病房改造等。
(3)转移支付情况。上半年,我市接收上级转移支付资金844621万元,下达转移支付资金708834万元,主要用于我市教育、医疗、社保及大气污染防治等民生领域。
(4)项目调剂情况。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市本级因接收、拨付、下达转移支付资金,以及在未增加预算总支出规模的情况下,对市财信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注资、增人增资、地方债还本付息等232102万元进行了项目调剂。
(5)盘活存量资金情况。按照盘活存量资金有关政策要求,上半年,市本级累计消化存量资金321465万元,除在年初预算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使用140112万元外,消化部门结转结余资金122215万元,消化财政结转结余资金34591万元,财政统筹安排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24547万元。
(二)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1.财政收入实现“双过半”,收入质量居全省第一。今年以来,全市财政收入总量继续稳步增长。从总量上看,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4.7亿元,收入规模居全省第三位,完成收入预算的55.7%,超正常时间进度5.7个百分点,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超半”目标。从质量上看,税收收入(一般公共预算口径)完成158.5亿元,收入规模居全省第二位;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7.4%,超全省平均水平10.4个百分点,居全省第一位。
2.税收收入较快增长,主体税种支撑稳定。上半年,全市税收收入(全部财政收入口径)完成382.3亿元,增长19.1%。主体税种累计完成298.0亿元,占预算65.5%,增长19.3%,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为77.9%,对税收增长的支撑作用明显。其中,国内增值税完成45.9亿元,占预算44.9%,增长1.4%;改征增值税(含营业税)完成75.4亿元,占预算48.0%,下降21.0%,主要受去年同期清缴营业税导致高基数影响;企业所得税完成137.1亿元,占预算92.1%,增长54.9%,主要是2016年下半年房地产企业利润增加,实现的所得税汇算清缴大幅增长;个人所得税完成39.6亿元,占预算87.5%,增长95.9%,主要是个人股权转让收入大幅增长。
3.产业税收稳定增长,房地产税收占比较大。上半年,全市一产提供税收0.3亿元,占税收收入的0.1%,增长178.9%;二产提供税收93.4亿元,占税收收入的24.4%,下降8.1%;三产提供税收288.6亿元,占税收收入的75.5%,增长31.7%。从具体产业情况看,房地产业完成税收156.3亿元,增长11.2%,占税收收入的40.9%,支撑作用明显;制造业完成税收61.4亿元,增长11.7%,税收形势好于去年同期;金融业完成税收26.3亿元,增长47.7%,税收贡献明显增强;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行业完成税收25.2亿元,增长53.5%,税收增幅较大;建筑业完成税收25.3亿元,下降27.7%,主要是受大气污染治理影响,建筑业开工不足,税源明显减少,以及去年“营改增”前建筑业营业税进行了集中清欠,抬高了税收基数。
4.亿元大户大幅增收,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上半年,全市重点税源企业纳税额持续增长,纳税亿元以上、千万元以上和百万元以上的企业分别贡献了全市46.7%、69.4%和79.5%的税收,对财政收入支撑带动作用较为明显。全市纳税亿元以上企业共64户,实现税收179.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9户,增收49.8亿元;纳税千万元以上企业(含亿元以上)共345户,实现税收266.4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4户,增收44.9亿元;纳税百万以上企业(含千万、亿元以上)共1564户,实现税收305.0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41户,增收41.6亿元。
(三)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优化支出结构,加快预算执行,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进一步突出保障和支持生态环境保护、产业转型升级和改善民生等各项重点支出需求。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1.4亿元,占预算的51.2%,增长25.3%。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8亿元,占预算的52.2%,增长54.2%;教育支出41.6亿元,占预算的53.5%,增长36.6%;科学技术支出1.7亿元,占预算的29.5%,下降43.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6亿元,占预算的51.8%,增长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6亿元,占预算的66.4%,增长13.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7亿元,占预算的56.3%,增长7.5%;节能环保支出20.1亿元,占预算的40.5%,增长93.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8.5亿元,占预算的66.7%,增长20.5%;农林水事务支出26.5亿元,占预算的60.0%,下降1.9%;住房保障支出5.2亿元,占预算的42.8%,增长52.8%。上半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6亿元,占预算的50.0%,增长33.4%。
二、上半年主要工作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及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积极克服经济下行压力等不利因素影响,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调控作用,增收节支保平衡,集中财力保重点,全力推动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扎实推进财政改革。
(一)发挥调控引导作用,推动经济稳增快转。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定位,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大力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一是支持产业升级。投入资金2816万元,全面落实“三去一降一补”政策要求,平稳有序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投入资金2665万元,采取委托贷款的方式,大力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二是支持科技创新。投入资金1.7亿元,全力支持创新驱动战略实施,支持“1+4+N”科技创新政策落实。三是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投入资金2.4亿元,全力支持城市道路及绿化工程建设,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推进我市城镇化建设水平。四是积极申报改革试点。专题研究、集中办公,推动我市成功入选国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争取到三年累计15亿元中央财政专项奖补资金,为我市能源消费结构优化打牢了基础。五是推进政府投资基金运作。投入资金6亿元,设立廊坊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撬动吸引社会资本投资16亿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效应。
(二)加快民生事业发展,提高群众幸福指数。坚持保基本、补短板、兜底线的工作思路,集中财力重点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半年,全市民生支出238亿元,增长20.8%。一是优先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全面落实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免除全市58.3万名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学费,进一步减轻农村家庭负担;投入资金1.5亿元,支持新建和改扩建中小学校、幼儿园,缓解教育资源不足问题。二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投入资金2230万元,连续六年支持开展新生儿35种遗传病免费筛查、控制出生缺陷免费筛查、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工作,卫生服务惠民体系进一步健全;投入资金2200万元,支持与京津优质医疗资源对接、合作。三是加大社会保障力度。投入资金2966万元,促进全市新增城镇就业岗位3.85万个,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新增转移1.9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564人,“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归零;支持社会保障扩面提标,连续12年提高企业职工养老险待遇,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420元提高至450元。四是加大公共文化建设支持力度。投入资金940万元,继续支持免费开放图书馆9家、文化馆9家、乡镇综合文化站99个;投入资金2000万元,支持第27届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和京津冀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联展活动顺利举办,进一步丰富百姓精神文化生活。五是支持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投入资金16.9亿元,重点支持“气代煤” “电代煤”工程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整治等,促进全市生态环境不断优化。六是支持住房保障。投入资金6767万元,支持棚户区改造、公共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实施,进一步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三)支持三农发展,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按照“重点倾斜,加大力度”的原则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全力支持。一是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投入资金1.4亿元,支持建设高标准农田和生态治理项目9.92万亩,有效改善了项目区农业生产基础条件。投入资金3727万元,通过财政补助、贴息、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品牌创建、技术创新,改建扩建蔬菜大棚、饲料仓库等农业基础设施,带动农民增产增收。投入资金1711万元,大力引进和推广农业新技术,支持科技惠农服务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投入资金4067万元,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进一步激活了农村经济活力。二是助推农村综合改革。投入资金2.1亿元,支持开展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投入2690万元,支持开展18个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建设,壮大乡村集体经济实力。三是全面落实惠农富农政策。投入资金4.6亿元,积极落实了包括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退耕还林补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在内的各项补贴政策,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提高了农民生产生活积极性。
(四)扎实推进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廊坊市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方案》,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全面提高财政透明度,依法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严格公开时限,统一公开平台,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权。二是深化绩效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优化“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目录和绩效指标体系,改进绩效评价方式方法。推动三河市、大厂县绩效预算管理示范县建设,提升我市绩效预算管理水平。三是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全市已经录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的储备项目19个,总投资390.8亿元,其中,北运河香河段生态综合整治PPP项目和固安高新区综合开发PPP项目分别进入全国第二、三批财政示范项目清单。四是推进综合改革。建立健全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政策体系,加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支持做好主城区水源切换试水工作,制定《廊坊市建立调整期水价补偿机制工作的推进方案》,完成主城区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调整工作。
三、下半年重点工作和举措
上半年,全市财政收支运行总体平稳,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国家强力推进减费降税政策,去产能治污染任务加重,房地产调控政策从紧从严,收入组织难度进一步加大。二是上半年争取资金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工作主动性不够、基础工作不实、政策研究不透等情况,需在下半年着力克服。三是财政支出刚性增长明显,国家增资提标政策陆续出台,大气污染治理、淘汰过剩产能等重点支出仍存在缺口,收支矛盾不断加大。四是全市财政支出进度整体较慢,重点地区、重点部门仍需采取有效措施推进项目实施,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下半年,各级政府及财税部门将重点做好增收节支、服务经济、改善民生、深化改革等工作,确保完成全年任务目标,为推进经济强市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一)强化收支管理,保障财政平稳有序运行。在收入组织方面,定期召开收入组织工作协调会议,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严格分解落实增收措施,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及时关注宏观政策变化,认真研究国家、省重大政策调整,分析政策走向和影响深度。同时,密切关注上级资金分配动态,主动作为,找准突破口,全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有效弥补全市建设资金不足。在财政支出方面,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预算计划,做好各项财政资金的审核及下达工作,保障全市各项建设。进一步抓好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按时间节点考核,用好财政支出月度通报约谈奖惩机制,强化预算约束力,确保财政资金依法合规按时支出。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用于环保民生等重点领域,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加快建立公用经费控管机制,严控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二)服务经济发展,夯实财政收入增长基础。整合使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通过工业技改资金投入、融资担保等财政扶持政策,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支持创新驱动战略实施,培育壮大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科技、现代服务等产业发展,特别是加大对“大智移云”产业的扶持力度,努力形成健康绿色新财源。推进北京亦庄•永清高新区和空港新区的建设和发展,大力支持石保廊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和京南科技成果转化试验区建设,为全市经济发展培育新增长极。加大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投入,重点支持招商引资集中行动,全力保障“9•26”等招商平台的资金需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引导园区明确产业重点和发展方向,逐步提升园区创税能力。
(三)优化资金安排,稳步提升民生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大财政民生投入,重点支持教育提质、医疗提升、社保提标、文体惠民、生态整治、精准帮扶、就业创业等各项民生工作,逐步缩小与京津地区公共服务差距,使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全市人民。落实好财政支农惠农政策,管好用好财政支农资金,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支持都市型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加大对民生资金的监管力度,将所有民生类财政资金纳入绩效评价范围,特别是对社会关注度高、资金数额大的民生专项资金进行综合绩效评价,确保民生资金使用依法合规、发挥最大效益。
(四)推进财税改革,加快构建现代财政制度。结合中央、省财税体制改革进程以及市县两级财政运行状况,研究谋划新一轮市对下财政管理体制。深化绩效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健全工作流程,完善绩效预算管理制度。推进国库管理改革,依法推进财政支付责任管理改革,加快乡镇推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进程。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续完善工作,做好消费税、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等税制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积极向上争取政府债券额度,强化风险预警,有效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规范做好PPP推广应用工作,合理确定项目范围和边界,严格界定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切实防范隐形政府债务风险。
下半年,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压实责任,抓好落实,锐意进取,攻坚克难,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推动全市率先发展,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市贡献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