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廊坊市委宣传部2016年度预算公开

2016年02月19日 浏览量: 来源: 中共廊坊市委宣传部 作者:

中共廊坊市委宣传部

2016年度部门概况及预算说明

 

一、中共廊坊市委宣传部主要职责

(一)负责指导全市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负责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有关工作。

(二)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全市各新闻单位的工作。对市广播电视台、廊坊日报社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

(三)负责从宏观上指导全市精神产品生产和文化市场管理。对市文广新局(新闻出版局)和市文联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

(四)负责规划、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组织对全市性先进典型的学习推广;负责基层党员教育工作;负责全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建设、管理、使用;领导全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五)受市委委托,会同市委组织部管理市直宣传文化系统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并负责科级干部管理工作;制定对县(市、区)委宣传部、市直宣传文化系统科级干部和业务骨干的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联系宣传文化系统的知识分子,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负责全市政工职称管理工作。

(六)负责指导、组织、协调全市对外宣传工作和对外文化交流联络工作,完成省外宣局交办的各项工作。

(七)负责提出全市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思路;指导宣传文化系统制订有关政策;按照市委的工作部署,协调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八)研究提出有关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政策和意见,规划、部署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九)承担市形象建设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按照市委的规定,管理市委讲师团(市社科联)和市国防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和省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部内外联系、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书处理、档案、文印、督查、保密、信访工作;负责部机关的后勤服务、财务管理、机关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局域网管理工作;负责部分综合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

(二)干部科。负责部机关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宣传文化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宣传文化系统科级干部的任免、考核和管理工作;负责宣传文化系统科级以下干部的理论和业务培训;负责全市企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负责本部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工作。

(三)文化科。负责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负责文化艺术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和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协调各职能部门做好文化市场的管理工作。

(四)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室。负责本部综合性文字材料起草撰写工作;负责宣传思想政治工作调研,提出全市思想政治工作的建议;承担市政研会的日常工作(组织政工骨干进行学习培训、开展廊坊市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评选、做好省政研会重点调研课题的组织协调及河北省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的推荐申报工作);负责社会舆情和信息反馈工作。

(五)新闻科。负责掌握舆论动向,把握新闻宣传的基调和口径,提出指导意见,及时通报情况,发现并责成有关部门查处问题,纠正错误;协调指导全市新闻宣传和新闻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新闻宣传工作的引导、协调、保障、约束等运行机制;定期组织召开新闻通气会,传达中央、省委和市委阶段性工作要点、重大部署、重要决策以及各级领导对新闻宣传的具体要求,制定阶段性新闻宣传计划,并负责督导落实;负责与有关新闻单位的业务联系和新闻队伍建设。

(六)理论科。负责安排部署全市干部的理论学习,重点抓好各级党委中心组的学习,为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做好服务;协调指导社科部门、大中专院校以及组织理论骨干开展理论研究;运用多种形式开展理论宣传活动,总结推广理论学习成果和经验,编发有关学习资料,指导新闻媒体开展好理论宣传;抓好理论队伍建设,组织理论骨干培训,建立和完善理论学习激励约束机制;负责与有关理论社科部门的业务联系。

(七)宣传教育科。负责规划、部署全市社会宣传工作;负责全市党员教育工作,开展各种党员教育活动,组织编写党课教材,抓好各基层党校阵地建设和评比表彰工作;负责安排部署全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组织开展集中示范行动;负责全市性先进典型的培树、学习、推广和进一步申报工作;负责全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

(八)文明办综合科。负责市文明办日常综合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政策、规划、制度、规章的研究和草拟工作;负责有关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的调研和信息工作;负责文明单位评选、推荐、日常管理及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工作的汇总、审核和申报工作;负责廊坊文明网的设计、制作、运营和维护工作;负责《文明廊坊》的设计、编辑、出版工作;负责道德模范申报、推荐、评选和表彰工作。

(九)文明办城市科。负责规划、部署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做好文明城市(县级市)、文明城区、文明县城创建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文明社区、文明行业、文明窗口创建活动;负责市直单位、中省直驻廊单位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的指导、检查和文明单位的推荐、申报、管理;负责协调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和文明旅游工作。

(十)文明办农村科。紧紧围绕上级文明委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全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的总体规划,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全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志愿服务工作;研究分析全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志愿服务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和建议;培养、挖掘、评选、宣传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和志愿服务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的典型经验;安排部署全市善行河北•扶贫帮困“春雨行动”,挖掘、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指导、督查各地各单位的“春雨行动”落实情况。完成市文明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科。负责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情况;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总结推广经验,研究分析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收集、反馈各县(市、区)、各部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信息,编辑工作简报;指导全市乡村学校开展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拓展农村未成年人课外活动阵地。

(十一)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办公室。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对我市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工作进行调研并提出政策性建议。

(十二) 新闻工作者协会秘书处。组织和推动新闻工作者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总结交流新闻工作经验,加强新闻理论研究,开展新闻作品和优秀新闻论文的评奖活动;推动新闻改革,对优秀新闻作品、成绩优异的新闻工作者和新闻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维护新闻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新闻工作者的意见和呼声;监督新闻工作者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开展有助于提高新闻工作者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和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协助新闻单位组织编辑、记者的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同内地和台、港、澳及国外新闻工作者、新闻团体的联系,增进相互间的友谊和交流,接待台、港、澳及国外新闻工作者来访和采访。

(十三)网络管理中心。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我市互联网信息内容的管理工作;承担网络新闻业务和论坛、博客、搜索引擎等具有新闻舆论及社会动员功能业务的审批、年检工作,承担相关部门涉互联网信息内容业务前置审批备案工作;指导市属新闻网站规划、建设,承担互联网站、手机媒体登载新闻业务监管等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站。

(十四)网络宣传中心。负责互联网新闻宣传、对接与合作交流相关工作;负责重大突发事件网上舆论应急管理、舆论宣传的协调工作,牵头处置互联网信息内容突发事件;承担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的有关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协调处置网上意识形态热点敏感问题;拟订网上评论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动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开设、管理和维护“廊坊论坛”等互动栏目。

(十五)网络舆情研究中心。负责互联网舆情监控技术平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网上信息内容监测、收集、研判工作;负责编辑报送各类舆情信息刊物,对重大舆情实施分类预警,指导有关责任部门妥善应对;在新浪、腾讯等网站开设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廊坊发布”和“廊坊发布厅”,推进我市利用微博服务社会工作。

(十六)市委对外宣传局工作职责。负责全市对外宣传的综合协调、指导工作及有关对外文化交流联络工作;组织全市重大涉外活动、重大事件的宣传;组织开展与市外新闻媒体的联谊交流活动;组织和管理网上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外宣品的规划、协调、指导、制作和管理工作;做好外宣通讯员队伍的培训和管理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廊坊市委宣传部部门预算为市本级预算,没有下属单位。

四、2016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情况。2016年,安排中共廊坊市委宣传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375.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8.3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1.96万元,专项经费1915.30万元。

(二)非税收入计划情况。2016年,中共廊坊市委宣传部无非税收入计划任务。

四、 中共廊坊市委宣传部2016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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