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贸促会2016年度财政预算公开

2016年02月19日 浏览量: 来源: 廊坊市贸促会 作者:

 

第一部分 廊坊市贸促会部门概况

一、廊坊市贸促会主要工作职能

(一)配合中国贸促会、河北省贸促分会开展同世界各国(包括未建交国家和地区)的经贸交往,以经贸推动外交工作的开展。

(二)根据国家、省对外经贸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在境内外开展多种形式的经贸活动,促进进出口贸易和投资,促进中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推动企业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进程。

(三)开展同世界各国经贸界的交往,邀请和接待外国经贸界人士和代表团来廊坊市访问,组织廊坊市经贸代表团(包括随市领导出访的廊坊经贸代表团)出访;与各国贸促机构和商协会开展交流与合作;经授权代表廊坊市参加有关国际组织;举办、合办、参加有关国际会议;在有关国家和地区设立代表机构;推动在海外组建中资企业商协会,维护中资企业在当地的合法权益;承办外国商协会在我市设立业务机构的代理工作。

(四)促进我市同台港澳地区的经贸交流与合作。在台港澳地区举办经济技术展览会和博览会;协调和组织台港澳地区在我市举办的经济技术展览会和博览会;配合中国贸促会、河北省贸促分会发挥海峡两岸经贸协调会的作用,促进两岸的经贸交流。

(五)审核、协调、管理和报送全市出国经贸展览会;代表我市在国外主办廊坊市经贸展览会和参加世界博览会;组织我市企业参加在境外举办的经贸展览会和国际展(博)览会;开展对组展单位的信息咨询、业务培训等服务工作。

(六)在市内主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博览会及专业性经贸洽谈会、研讨会;审批、协调和管理在市内举办的经济贸易展览会,规范展览市场并进行行业协调。

(七)收集、整理、传递和发布经贸信息,开展国际、国内市场调研;提供经贸信息、咨询和资信调查服务;进行中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的评估和可行性研究。

(八)办理国际国内经济贸易和海事仲裁业务;开展同国际商会仲裁院和有关国际仲裁机构的业务交流活动;代表河北省贸促分会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一般原产地证明书、转口证明书、加工装配证明书;出具国际商事证明文件;办理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理算业务;出具人力不可抗拒证明;代办涉外商贸文件的领事认证业务;签发、认证对外贸易和海上货运业务的文件和单证;办理暂准免税货物的ATA通关单证册及对其提供担保事宜;以调解方式解决国内外商事、海事争议;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法律顾问服务。

(九)代理外国企业、个人在廊坊市和廊坊企业、个人在国内外的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代理知识产权的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提供知识产权的法律咨询,办理海关备案、版权和计算机软件登记业务及知识产权领域内的其他业务;组织对外国商品向我市场倾销问题的调查和就外国对我商品提出的反倾销、反补贴案件进行应诉,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十)发展会员企业,为会员企业和其他企业提供服务。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企业界有关情况和意见,向企业提供参考意见;进行经贸活动的行业协调管理;为企业提供培训。

(十一)负责本系统的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国际商会、行业国际商会的工作;设立并管理会属企业、事业单位。

(十二)负责全市展览行业的管理与发展工作。包括制定并组织实施《廊坊市展览业发展规划》与全市年度展览计划,全市会展工作统计,全市会展政策文件的起草及展览管理办法的实施、监督和检查,全市会展工作的宣传及会展城市营销,全市大型展览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和管理,展览专业人才的培训与交流,对国内外会展业的调研,协调解决我市会展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会展业品牌化、国际化、市场化的思路和方法等。

(十三)办理市政府授权或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廊坊市贸促会部门预算为市本级预算,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廊坊市贸促会2016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廊坊市贸促会2015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预算安排总计1287.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7.8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3.21万元;项目经费:1090.05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82.5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5.56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算21.04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因公出国境经费不再列入部门预算。2、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