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邪教摧残人的身心,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破坏人类文明,已成为世界性的公害,社会的毒瘤。党和政府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确保社会政治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大局出发,依法取缔了祸国殃民的“法轮功”邪教组织,领导全党和全国人民同“法轮功”等邪教进行了坚决、有效的斗争,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但是,邪教的产生、发展和蔓延有着深刻、复杂的历史、文化、经济、社会根源,也深受国际环境影响,与邪教组织的斗争将是长期、复杂、艰巨的。在西方反华势力的支持纵容下,在境外“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指挥操纵下,境内仍有一些“法轮功”地下组织和一批顽固痴迷的“法轮功”人员从事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其他一些冒用宗教和气功名义的邪教也暗中活动,蒙骗群众,危害社会,成为影响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破坏性力量。因此,我们必须按照党中央的要求,全党重视、全民参与,坚持不懈地同“法轮功”等邪教作斗争,为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

  无视和践踏法律是邪教活动的明显特征,法律是同邪教斗争的有力武器。我国在同邪教长期斗争实践中,制定了符合我国国情的法律法规,为依法处理邪教问题提供了依据和保障。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和掌握这些法律法规,并充分运用这一有力武器同邪教作斗争。同时,要大力开展反邪教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了解和掌握反邪教的相关法律知识,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远离邪教,抵制邪教。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要求,中央有关部门决定在“六五”普法活动期间,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反邪教法制宣传教育,普及反邪教法律知识。这是“六五”普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依法处理邪教工作的实际举措。

  为满足广大干部群众在“六五”普法中学习反邪教法制知识的需求,我们将陆续推出“反邪教法制教育学习问答”、“揭穿门徒会骗局知识问答”、“识破邪教全能神”等专题供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参考。力求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政权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防范处理邪教的能力;使广大社会公众了解掌握反邪教基本知识,认清邪教活动的违法性,提高识别和抵御邪教侵蚀的能力;使目前仍受邪教裹胁和不明真相的群众,能够认清邪教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危害,幡然醒悟,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