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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公节能办﹝2018﹞5号 关于2017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指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廊坊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2017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指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根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召开全省公共机构2017年度能源资源消费数据统计会议的通知》要求,2018年3月27日至30日,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汇总上报的2017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数据的完整性、合理性、匹配性进行了审核。现将2017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指标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数据完整性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填报的数据在完整性方面都能做到100%全部覆盖。基本信息指标完整,能源资源消耗各项指标完整。
二、数据匹配性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填报的综一、综二表各项指标结果一致,综三、综四表各项数据与综二表数据指标较为合理。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公共机构的建筑面积、用能人数、人均用水量、单位建筑面积用电量数据指标同比变化在10%以上的进行了质询;对各类公共机构人均用水量、单位建筑面积用电量变化幅度在10%以上进行了质询。
三、数据合理性
人均建筑面积基本在合理范围(国家机关范围值5-30平方米),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变化幅度在10%以上的进行了质询。根据人均用水量、单位建筑面积用电量平均值,计算了相关地区的偏离均值情况,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偏离10%以上的进行了质询。计算了单位建筑面积采暖能耗量及同比变化幅度。
四、数据情况通报
通过数据会审,我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水耗实际下降分别为5.9%、3.0%、4.0%,三项指标均超过了计划下降目标。
从数据会审情况看,我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呈现下降趋势,各项节能指标与2016年度数据相比,变化幅度较大的消费项为:煤炭、天然气、汽柴油、电力。主要原因是:近年全市各地狠抓雾霾治理,严控用煤,开展煤改气、煤改电等项目,加强单位用水制度管理,组织节能改造,推广节水设备设施的使用等。
廊坊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