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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公节能办﹝2017﹞2号 关于2017年廊坊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廊坊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2017年廊坊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
活动安排的通知
廊公节能办﹝201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关于2017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17〕948号),今年6月11日至17日为全国节能宣传周,6月13日为全国低碳日。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主题是“节能有我,绿色共享”,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为“工业低碳发展”。根据国家部署要求和我市实际,现将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及宣传重点
活动围绕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节能有我,绿色共享”和全国低碳日“工业低碳发展”主题,认真落实《“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河北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等相关要求,以建设生态文明为主线,组织公共机构普及节能低碳发展理念和知识,营造节约环保风尚,推广节能节水新技术新产品,培养节能低碳行为习惯,积极发挥公共机构在建设生态文明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活动安排
(一)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积极运用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举办报告会、展览会、推介会、现场会,开展节能知识竞赛、科普展、主题讲座、作品征集等活动,加大节能低碳和应对气候变化宣传力度,强化对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市本级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生、体育、等系统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好本系统主题宣传活动。
(二)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6月13日全国低碳日当天,全市公共机构同步开展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倡导办公人员减少一次性用品消耗,减少办公设备待机能耗;开展停开空调、部分电梯和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等体验活动;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以低碳的办公模式和绿色出行方式体验能源紧缺,支持节能减排。
(三)印制、张贴节能宣传画。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将组织印制以节约能源资源为主题的工作手册、节能环保布袋等,向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有关单位发放。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自行从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网(http://ecpi.ggj.gov.cn)下载宣传画电子版,印发当地公共机构张贴;鼓励有条件的单位自行从公共机构节能网下载印发或用于电子屏、政务内网、宣传栏进行宣传,扩大宣传范围和效果。
三、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要广泛动员广大干部职工踊跃参与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切实提高能源资源节约意识,养成自觉节能习惯。节能宣传周开展情况将纳入本年度公共机构节能考核重要内容。
(二)认真总结。节能宣传周活动结束后,请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市直各部门认真总结活动情况,于6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告、图片资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人:张斌,联系电话:0316-2331888,邮箱:42290485@qq.com)
廊坊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