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批邪教全能神专题
第八章 “全能神”六种犯罪行为
1、推行教主崇拜。邪教的第一大特征是“教主崇拜”。很显然, “全能神”中的“女基督”与其它邪教的教主一样,都是世上活在肉身中带有罪性的人。“女基督”自称是“全能神”,自称人只有靠着她才可以得救,因此要求教徒爱她、敬拜她,绝对地顺服她,无条件地效忠于她,撇下一切跟随她,甚至连婚姻、家庭也不能自主,使教徒们失去对社会和家庭的责任感,不顾一切地为她效力。
2、施行精神控制。邪教的第二大特征是“精神控制”。“全能神”为了让教徒绝对听命于“女基督”,便通过洗脑及灌输其错误教义,来控制教徒的思想(精神),从而达到欺骗人替她效力的目的。他们不择手段地利用巧言诱骗,装神弄鬼,药物控制,钱色引诱,逼写誓言,威吓暴力等方法使教徒们顺服。
3、大肆编造邪说。邪教的第三大特征是“编造邪说”。“全能神”书中讲到“世界末日”已经来到,“女基督”将要降下大灾难, “大红龙国家” (中国)即将灭亡,凡接受她的人可以免去灾难,进入“女基督”国度和她一同作王,用铁杖管辖中国。全能神还预言说“2009年要征服中国”。这些邪说使得好些人被迷惑加入全能神,倾家荡产地追随“女基督”,结果却颇戏剧化——他们的预言从未应验。
4、大量敛取钱财。“敛取钱财”是邪教的第四大特征。邪教教主不会放弃任何一次发财的机会和任何一种发财方式。他们聚敛钱财是为其任意犯罪提供资本,“全能神”也不例外。“女基督”要教徒全心爱她,还强调表达爱最实际的一种方式就是将金钱和财产都献给她。通过这种“索爱”的方式,“全能神”获得大量钱财。
5、秘密聚会结社。“秘密结社”是邪教的第五大特征。“全能神”也和其它邪教一样,靠着严密的组织及摧残人性的教规来控制、维持其组织的发展。因此,人一旦受迷惑陷入该组织的网罗,就再也难以退出来,若有人泄密,他们都会有被杀的危险。
6、危害法制社会。“危害社会”是邪教的第六大特征。“全能神”书中说到:“在安息之中的人(安息即进国度)都是……顺服神的,那些悖逆的都被毁灭了,地上就不存在家庭,还哪有父母,哪有儿女,哪有夫妻关系,这些肉体关系都因着信与不信的本不相合而断绝了。”因此,当人加入“全能神”以后,就失去了婚姻与家庭、亲情与人性、国家与法制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