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署

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问责工作总体方案

2017年04月26日 浏览量: 来源: 廊坊市级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

2017321日)

 

为全面深入落实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工作各项任务,增强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机关干部的责任意识、担当精神,确保政令畅通、环境改善、作风改进,按照《廊坊市2017年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推进方案》要求,制定如下总体方案:

一、明确问责重点,确保有的放矢

2017年度作风整顿工作要重点对以下情形实施问责:

1.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特别是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去产能、污染防治、“放管服”等改革重点领域,进展缓慢、工作不力以及出现问题的;

2. 对中央和省、市改善营商环境作出的决策部署、出台的改革举措不认真落实,市场主体和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未得到妥善解决,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敷衍应付、推诿扯皮,营商环境较差的;

3. 政治敏感性不强,组织观念淡漠,重大问题该请示不请示、该报告不报告,对重要预警信息应急处置不及时、不到位的;

4.群众观念缺失,为群众办事推脱等靠、态度恶劣,甚至发生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

5.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等工作中不认真执行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行政审批制度规定的;

6.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选择性执法,甚至在执法过程中谋取私利的;

7.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认真执行上下班、值班、带班制度等违反工作纪律的;

8.不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各项禁令,出现“四风”问题的;

9.其他需要问责的情形。

对出现以上问责情形的,在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根据情节追究单位主管领导直至党政主要负责人责任。

二、理清问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1.20172月底以前,开展深入调研,制定印发《廊坊市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办法》,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在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监督问责工作中的主体地位、适用情形、问责办法、组织实施等具体规定,使各级党组织在实施问责过程中有章可循、懂得操作,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作风建设各项举措落实。

23月底前,督促全市各级各部门组建深化作风整顿工作问责组,同时各县市区至少组建4个,廊坊开发区至少组织2个、市直部门至少组建1个明察暗访组,确保组织机构到位、人员到位、明察暗访到位、问责到位。督促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和市直各单位将问责组和明察暗访组机构构成报市问责组备案,便于掌握情况、统一调配使用。市直机关明察暗访组在开展好对本单位作风整顿工作检查的同时,也要组织对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本系统相关部门开展明察暗访。

33月底前,市作风办问责组成立10个市级明察暗访组,不间断对全市各级作风整顿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同时督促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和市直部门暗访组开展工作。市纪委机关以各纪检监察室为班底,成立5个问责督查组,采取复查复检的方式,专门对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和市直各单位问责和明察暗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再督查,对工作不到位、走过场、该问责不问责的问责组和明察暗访组进行问责。

三、深入明察暗访,严肃实施问责

1.现场检查。重点检查上下班和带班值班制度落实情况,看是否存在迟到早退、无故脱岗、不遵守值班带班制度等问题,防止作风散漫问题发生。检查上班纪律执行情况,看是否存在上班时间打游戏、炒股、网上购物等问题,防止办事效率低下问题发生。检查窗口单位,看是否存在对待群众简单粗暴、推脱扯皮等问题。检查办公用房、公车使用、机关食堂,看是否存在办公用房超标、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

2.查阅卷宗。抽查行政审批、执法、处罚、收费等相关卷宗,看是否存在违规审批、乱执法、乱处罚、乱收费等问题;抽查评审职称、资质、资格等行政许可业务相关卷宗,看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等问题;抽查“放管服”、改善营商环境等改革举措台账,看是否存在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敷衍应付等问题。

3.查阅账目。重点抽查惠民补贴等民生资金发放账目,对照领取人员名单进行抽查,核对具体情况,防止出现侵占、挪用、违规发放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发生。抽查重点项目资金,看是否存在挪用、侵占问题,保障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查三公经费及培训费、会议费账目,特别是单笔大额培训费、会议费,认真核对立项程序、参加人员、举办地点等详细信息,防止违规公款支出行为发生。

4.严肃问责。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均要做好登记。经初步了解不涉及违纪违法,不需要追究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当场责令被检查单位进行整改,并交由单位党组织对相关当事人按照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有关规定予以问责;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给予纪律处分,或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的,报派出明察暗访组的问责组统一安排进行调查处理。要突出从严执纪、严肃追责,对造成一定影响的典型问题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并点名道姓集中公开通报曝光。强化市直部门条条系统工作责任制,对基层工作不落实、重点工作推进不力、发生严重问题的,倒查市直相关部门责任。

四、完善制度措施,保障任务落实

1.实行量化管理。市、县直机关问责组每周至少组织两次明察暗访,每季度抽查行政许可、收费、执法卷宗比例原则上不低于上季度十分之一。市直机关对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本系统的检查每季度巡回一遍。市、县两级党委作风办问责组实行不间断检查,同时对照市、县直机关问责组检查记录进行抽查复查,防止明察暗访走过场。

2.实现全程可溯。全市各级各部门问责组对明察暗访和问责情况要实行台账管理,认真纪录相关情况。开展明察暗访,要认真填写《廊坊市作风整顿检查登记单》,记录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检查内容、发现问题等,查阅账目同时记录支出项目、凭证号码、支出金额,查阅卷宗还要记录卷宗号码。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需被检查单位党组织整改并实施问责的,填写《廊坊市作风整顿问责通知单》,交由被检查单位党组织整改问责;需上级部门问责的,报上级问责组实施问责。被检查单位整改问责工作完成后,填写好《廊坊市作风整顿问责通知单》,报上一级问责组备案。

3.施行定期报告。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市直各部门问责组每周五下午向市作风办问责组报告一次本周工作开展情况,并如实填报《廊坊市作风整顿问责情况登记表》,以便掌握情况、统一调度。

附件:《廊坊市作风整顿检查登记单》、《廊坊市作风整顿问责通知单》、《廊坊市作风整顿问责情况登记表》

 

 

 

 

 

 

 

 

 

 

 

 

 

 

 

 

附件1

廊坊市作风整顿检查登记单

 

检查时间

 

地点

 

检查人

 

检查基本

情况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

廊坊市作风整顿问责通知单

 

检查时间

 

地点

 

检查人

 

检查发现

问题

 

 

 

 

 

整改问责

建议

 

 

 

 

 

 

被检查单位

整改情况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廊坊市作风整顿问责情况登记表

填报单位:

 

序号

填报

时间

被问责人(职务)

问责方式

(时间)

问责事由

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