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人民政府新能源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概况及决算说明

2016年11月22日 浏览量: 来源: 市新能源办公室 作者:

一、廊坊市人民政府新能源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有关新能源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编制新能源开发利用规划、计划,上报新能源建设项目,组织、指导新能源的科研、实验、推广和应用工作;

(三)上报、审查、监督大中型新能源建设项目专业技术的设计、施工工作;

(四)协助技术监督部门制定新能源技术和产品的地方标准,监督检查新能源产品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实施情况;

(五)负责新能源的行业管理、业务指导和部门间的协调工作,组织新能源科技开发、专业培训、知识普及、咨询服务和国内外技术合作与交流;

(六)负责乡镇企业和农村生产、生活用能节约的管理工作;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廊坊市人民政府新能源办公室部门决算为市本级决算,无下属单位。

三、廊坊市人民政府新能源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附后)

四、廊坊市人民政府新能源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关于廊坊市人民政府新能源办公室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廊坊市人民政府新能源办公室2014年度结转和结余8623.00元,2015年度收入1590000.00元,本年支出1520367.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8256.00元。

2、关于廊坊市人民政府新能源办公室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的说明

廊坊市人民政府新能源办公室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8623.00元,本年收入1590000.00元,本年支出1520367.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8256.00元。

3、关于廊坊市人民政府新能源办公室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支出合计1520367.00元,其中:基本支出778000.00元,占51.17%;项目支出742367.00元,占48.83%。

4、关于廊坊市人民政府新能源办公室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情况的说明

2015年度廊坊市人民政府新能源办公室没有安排政府采购,实际支出为0元。

5、关于廊坊市人民政府新能源办公室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廊坊市人民政府新能源办公室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3200.00元,支出决算为71451.97万元,完成预算的69.24%。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两年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2015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两年均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2015年度公车保有量1辆,公车运行维护支出65579.97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数的91.78%。

2015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5872元(招待7批次,合计招待44人次),占“三公”经费支出总数的8.22%。

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主要原因:一是贯彻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降低公务用车使用频次,降低了公务用车运维费;二是严格按照接待标准执行日常接待工作,致使公务接待费用降低。

6、关于廊坊市人民政府新能源办公室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的说明。

2015年度,廊坊市人民政府新能源办公室没有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

 

附件:廊坊市人民政府新能源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