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算公开
2015年度廊坊市人民政府农业区划办公室决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廊坊市人民政府农业区划办公室概况
主要职能
第二部分 廊坊市人民政府农业区划办公室 2015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八、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廊坊市人民政府农业区划办公室 2015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廊坊市人民政府农业区划办公室概况
主要职能:
㈠组织全市农业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㈡组织编制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和区域开发规划
㈢研究农业区域发展和高效利用实验示范工作
㈣负责农业资源可持续发展和高效利用实验示范工作
㈤归口管理农业遥感技术应用
㈥负责农业资源综合管理和保护的协调监督工作
㈦组织、指导各县(市、区)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第二部分 廊坊市人民政府农业区划办公室2015 年度部门公开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廊坊市人民政府农业区划办公室2015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 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