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门徒会”暴晒在阳光下


五、“门徒会”的组织体系


“门徒会”的建立并没有经过任何一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注册或登记,是一个冒用宗教名义进行非法活动的地下组织。该组织内部层次分明,有一套严密的组织体系,设有总会、大会、分会、小会、小分会、教会、聚会点7级机构,并实行“七七建制”原则。季三保服刑期间,蔚世强、陈世荣、华开田为总会核心骨干,成为“三肢体”。各级的主要负责人统称“主执”,副手称“配执”,小分会以上增设“慈管”,称之为“三三制”,也称之为“三肢体”。其内部实行单线联系,组织之间不发生横向联系。只许“上会”与“下会”人员联系,不许“下会”人员主动与“上会”人员联系。上下“会”之间设“联络员”。各级组织都在所辖区域内挑选最可靠的成员设立“三点家庭”,即“接待点”、“保守点”、“联络点”,以方便活动联络。成员之间不允许使用真实姓名,彼此用化名相称。其活动通常化整为零,昼伏夜出,接头通话使用暗语,行为十分诡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