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批邪教全能神专题


第二章 “全能神”组织体系及内部规定


   “全能神”邪教组织自上而下建立了一套严密的组织体系,反侦察能力很强。在其内部组织体系中,最高者名义上为“女基督”,主要负责说话;身边有“七灵”,是她的助手,主要负责服侍、保护“女基督”,记载和帮助修改整理她的“著作”;实际上最高权力的掌握者是“大祭司”——赵维山,主要负责行政管理、安排各地行政教务、工作的差派、钱财的分配、书籍的印刷、教规的执行、设立各地方的领袖等。赵维山身边的核心人员被称为“圣灵所使用的人”,还是“全能神”总部“各部门的领导”,主要协助赵维山处理各个部门的教务工作,并为他出谋划策。另外, “全能神”在各省都设有分部,设立有“省级的分部领导”、“区级领导”、 “县级领导”和“城乡的领导”,逐级分管所在地区教务工作。
  “全能神”各地的基层教会分大区——小区——分号教会,负责人叫“带领”。他们分10-20人为一小组, 40人为一小排。各排各组都有一名“上级”从外地调来的“讲道高手”相助;自上而下,每层安排一名漂亮女人供该层的“男负责人享用”,美其名日“过灵床”,又叫“三日轮转”。他们的每一层都设有一线、二线、三线、四线人员:一线主持工作,二线见证工作,三线摸底、铺路,即开展新的工作,四线接待服侍。他们在各地设有“联络站”,即接待点;特殊的“训练基地”,即训练窝点,专供软禁人、“审判”人、为人洗脑所用。每一层的领导身边还有一两名打手,一是为保护领导者的安全,二是为帮助领导惩治那些违反“行政”或他们认为该受咒诅的人。
  “全能神”内部有模仿国家行政管理体系的组织运作和管理体系——省、市、县、乡、村、组层层严密的组织,有“国教”的教主——大祭司,有各地的“官员”——各级领导,有自己的“行政纲领”——“十条行政”,有不同阶层的“国民”——五种人,有“京都”——总部,现已由中国转设在美国,由教主赵维山“全权”遥控指挥在中国内地及世界各地的工作。
  “全能神”内部纪律十分严格,在其《教会工作原则手册》中制定了几十项工作职责、规章制度和工作原则,要求所有参与者都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否则将受到教规重处。
  “全能神”的规定尤其严厉。它规定:信徒一旦入教,就永远不准退教,在教内还必须虔诚,三心二意也要遭受“神”(实际是教主的打手)的惩罚,教主通过使用恐怖手段,牢牢地控制着全部信徒,包括断手脚、割耳鼻、坐地牢、绞杀、毒杀等。“全能神”实际上就是一所人间地狱和恐怖组织,各地都有报复叛教者的事情发生。“全能神”还把宗教神职人员和国家公务员作为“工作”对象,拉拢、威胁他们入教,以瓦解对方。“全能神”吸引信徒的手段十分卑鄙,除了利益腐蚀,封官许愿以外,还行集体淫乱,设所谓“灵床”或“三日轮转”,提供专职的女信徒供人淫秽。此外,“全能神”内部对资金控制十分严密,分号教会所用经费不能超千元,区教会不能超2万元,多余收入均要秘密上缴,信徒必须尽“本分”,所有信徒财产皆归“神家”,传教者要与普通信徒同吃同住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