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报

关于做好2017年8月份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重点工作的通知

2017年08月15日 浏览量: 来源: 作者:

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工作组、市直各单位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2017年8月份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重点工作印发,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1. 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推动“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组织好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个党支部和每名党员都要对“四个意识”专题组织生活会中查摆出来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实化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时限和责任人,逐项整改落实。

2. 认真开展两个专项行动,切实强化作风建设。结合“一问责八清理”和治理基层“微腐败”两个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落实政策不力、有章不循、懒政怠政等影响我市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突出问题,强化作风建设,推进标本兼治,进一步优化政治生态环境、自然生态环境、市场营商环境,确保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3. 持续优化市场营商环境。以营商环境集中整治“百日攻坚”为抓手,推进各项要素保障和政务服务进一步优化。推动市直有关部门对市场主体问题和自查问题挂账整治,集中为企业解决一批问题。做好省政府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对省人大、省政协优化营商环境的审议报告和意见所列的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压实责任,抓好落实。

4. 强化绩效考评,推动增比进位。进一步修改2016年度县处级领导班子和市委管理干部考核的初步意见。做好上半年全市主要经济指标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公开晾晒的有关工作,并编印《2017年上半年主要经济指标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排位》。继续就相关考核指标体系的修订完善工作进行调研。

5. 进一步推进机关作风评议工作。开展2017年市级机关、窗口单位工作作风满意度和社会形象公开测评工作。继续对廊坊市直机关综合考核管理系统中各单位上传的日常考核指标资料进行审核。抽取一定比例的评议主体开展现场集中测评。由第三方调查公司开展对参加机关作风整顿单位的满意度进行数据调查,并进行数据汇总,进行大数据分析,确保评议结果真实、公平、公正。

6. 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向乡镇延伸。组织推动安全生产监督责任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责任清单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编制工作。推进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督导、指导相关单位和社团稳步推进,按照《关于设立清理全市行业协会商会“红顶中介”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清理整治全市行业协会商会“红顶中介”工作方案>的通知》抓好落实。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动“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全覆盖。及时调整本市固定资产投资核准目录清单和禁投产业目录清单。

7. 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推出“砥砺奋进的五年•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报道,宣传五年来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成效;加强营商环境整治典型宣传,对典型经验、典型案例、典型人物进行大力宣传报道。对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基层党组织进行大力宣传报道。做好舆情监测和引导管控,加强网络巡查力度,加强对报道内容、导向的把关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8. 强化督查问责,加大查处力度。继续对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组织做好暑期机关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严肃问责,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发挥派驻纪检组作用,加大对各部门机关作风整顿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压力传导,促进主体责任落实。对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和市直各单位问责组的明察暗访情况进行督导,并做好相关情况台账管理。

各单位于8月30日前将本通知明确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加盖公章或经主要领导把关签字后报送至市作风办综合组。联系电话:2339356,邮箱:lfjgzfzdzhz@163.com。

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