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报

关于做好2017年6月份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重点工作的通知

2017年06月07日 浏览量: 来源: 廊坊市级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

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工作组、市直各单位深化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2017年6月份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重点工作印发,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1.加强学习教育,强化“四个意识”。围绕增强“四个意识”开展一次集中学习研讨。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先进典型,进一步查找“四个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党组织和党员都要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七一”前,各级党组织要围绕增强“四个意识”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

2.完善工作台账,优化市场营商环境。市直各部门针对前一阶段自查出的问题和市场主体反映的问题,逐项明确责任科室(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治期限,并梳理归纳出企业反映比较普遍、社会影响较大的难点热点问题,确定为重点改革项目,形成市场主体反映问题整治台账、自查问题整治台账、重点改革项目台账“三个台账”,集中精力抓好问题整治和改革,切实推进营商环境问题集中整治。

3.认真开展两个专项行动,切实强化作风建设。把开展“一问责八清理”和治理基层“微腐败”作为作风整顿的重要内容,按照《廊坊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廊坊市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科学谋划、统筹部署,与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深度融合、协调推进。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落实政策不力、有章不循、懒政怠政等影响我市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突出问题,强化作风建设,推进标本兼治,进一步优化政治生态环境、自然生态环境、市场营商环境,确保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4.实施绩效考评,推动增比进位。编制2017年度目标绩效管理相关指标。对绩效考核相关考核指标体系进行修订完善。对工作成绩进行对比晾晒,适时通报我市落实全省重点工作排名情况。

5.深入开展作风评议。在原有评议主体信息库的基础上,对参评单位服务主体类型、数量进行分类统计,建立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公正性、公平性的主体信息库。充分运用综合考核平台,围绕“放管服”改革和改善营商环境设立共性评议指标,各单位结合工作职能认真研究制定个性指标,着力创新载体,创新方法,定期进行评价,提高2017年度评议实效。结合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重点工作设计制作调查问卷,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对第一类评议主体进行电话访问或手机问卷调查,进行大数据分析,形成评议意见。

6.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向乡镇延伸。组织推动安全生产监督责任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责任清单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编制工作。推进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确定脱钩范围和第二批脱钩试点单位。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全覆盖。及时调整本市固定资产投资核准目录清单和禁投产业目录清单。

7.做好宣传交流工作。加强新闻宣传报道。重点宣传报道各地各部门推动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深入开展进展情况,宣传各地各部门将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与重点工作相结合,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更好成绩典型经验做法。做好舆情监测和引导管控。加强网络巡查力度,加强对报道内容、导向的把关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8.加强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督导组、问责组继续对市直各单位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将相关情况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各单位于6月28日前将本通知明确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加盖公章或经主要领导把关签字后报送至市作风办综合组。联系电话:2339356,邮箱:lfjgzfzdzhz@163.com。

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