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署

廊坊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河北省委关于改进领导作风的若干规定》和《中共廊坊市委关于改进领导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若干规定》精神深化全市机关作风整顿工作安排

2017年09月14日 浏览量: 来源: 廊坊市级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

〔2017〕1号

各县(市、区)委、政府,廊坊开发区工委、管委,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直驻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改进领导作风的若干规定》(冀字〔2017〕11号)和市委《关于改进领导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若干规定》(廊字〔2017〕24号)文件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加大解决问题力度,注重提高工作实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根据省作风办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下一阶段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工作安排如下:

一、切实把《中共廊坊市委关于改进领导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若干规定》落到实处

中共廊坊市委制定《关于改进领导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若干规定》,既是市委贯彻落实省文件精神,也是市委给各级领导干部做出的表率和榜样,又是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的新要求。

(一)严格落实市委文件精神。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要召开专题学习会议,认真对照检查,重点查找有没有形式主义、在不在工作状态、敢不敢担当、能不能集中精力抓落实等问题。要建立完善本地本部门改进领导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相关制度,针对干部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拿出改进领导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有力措施,将机关作风整顿不断引向深入。

(二)开展“一把手”大调研活动。各地各部门党政一把手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针对本地本部门存在的最突出问题,亲自调查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各级党委(党组)领导干部都要坚持问题导向,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开展蹲点调研、随机调研,切实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每名领导干部都要亲自或主持撰写1篇有指导意义的调研报告。各地各部门“一把手”调研报告成果要在10月底报市作风办综合组。

(综合组牵头,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负责,10月底完成)

二、对增强“四个意识”专题教育进行回头看

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结合机关作风整顿工作整体情况进行“回头看”。要查漏补缺,固强补弱,把“四个意识”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首要内容,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首要标准,作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固本培元,凝神聚魂,推动党员干部把维护核心的要求变为思想自觉、党性观念、纪律要求和实际行动。

(一)深入学习研讨。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持系统学、深入学、跟进学,坚持学而信、学而思、学而行,在学思践悟上下功夫,要紧紧围绕增强“四个意识”组织学习培训,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季度围绕增强“四个意识”集中学习研讨,全年不少于4次。

(二)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坚持“七查”“七带头”,着重发现“四个意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忠诚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自觉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每个党支部和每名党员都要对“四个意识”专题组织生活会中查摆出来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实化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时限和责任人,逐项整改落实。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使支部生活真正成为政治学习的阵地、思想交流的平台、党性锻炼的熔炉。每名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切实增强党的意识,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每一名党员写出学习贯彻增强“四个意识”的心得体会。

(四)扎实推进“五进五讲”集中宣讲活动。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通过领导讲政策、专家讲形势、企业讲创新、干部讲服务、百姓讲故事等形式,深入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农村,扎实推进“五进五讲”集中宣讲活动,不断把“四个意识”专题教育引向深入。

(综合组、宣传组牵头,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负责,12月底完成)

三、“增比进位、事争一流”,以优异成绩迎接十九大

树立争先意识,调高工作标准,使“事争一流、唯旗是夺”成为普遍追求和自觉行动。实施机关作风评议,实现以评促转,以评促改,进一步推动机关作风整顿向纵深开展。

一)选树典型,增比进位。收集汇总市直机关“展示创建成果,喜迎党的十九大”图文资料和年底增比进位清单,弘扬事争一流精神,力争在全国全省创先争优,以崭新的面貌和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9月中旬前完成年底增比进位工作清单的收集工作,明年第一季度,对各单位增比进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选,推出先进典型。12月底完成创建成果的辑印工作,供各单位交流学习。

(二)进一步推进机关作风评议工作。继续扎实推进2017年市级机关、窗口单位工作作风满意度和社会形象公开测评工作;对廊坊市直机关综合考核管理系统中各单位上传的日常考核指标资料进行审核;组织开展现场集中测评、网络公开测评、第三方数据调查,对评议结果进行大数据分析,确保评议结果真实、科学、公平、公正。

(评议组、考核组负责,相关部门配合,12月底完成)

四、切实抓好“放管服”改革

围绕省、市已出台的17个方面的改革文件,各地各部门重点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深化审批体制改革。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为核心,以“精简、统一、便民、高效”为原则,市、县(市、区)、廊坊开发区行政审批局要切实抓好运行管理,发挥好集中统一审批职能。一是及时承接落实好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确保我市同步取消、无缝对接。二是推进行政审批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梳理已确定的划转事项,尽早完成行政许可事项实质划转承接工作。三是完善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环境舒适、布局合理、功能齐备的实体审批大厅,制定廊坊市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流程,充分压减审批时限,实行审批业务集中办理,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时在政务大厅与部门之间来回跑腿的问题,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站办结”。

(二)完善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拓展清单管理的领域和范围,凡涉及政府部门的管理和服务事项都以清单形式确定和公开,形成较为完善的清单管理体系,并向乡镇(街道)和开发区延伸拓展。研究编制并公开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责任、安全生产监督、保留和取消的群众和企业办事证明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等清单。2017年底前,我市清单数量达到10张以上,逐步形成全市各级较为完善的综合清单十专项清单管理体系,并向开发区延伸拓展。

(三)大力推进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待省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公布后,及时编制公开我市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加强对职业资格设置、认定、培训、证书发放等方面的监管,完善投诉举报处置机制,建立健全科学设置、规范运行、依法监管的职业资格规范化管理制度。

(四)坚决整治“红顶中介”。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清理规范涉及审批的各类证书、评估、审图、代理、检查、检测等中介服务,严禁指定中介机构,放开中介市场,打破垄断和地域保护、行业保护。彻查“红顶中介”代替行政收费等行为,切断中介机构与审批部门间的利益输送,取缔中介服务的“灰色地带”和“打擦边球”现象。

(五)探索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市级部门结合事业单位进一步清理规范工作,在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卫生计生、安全生产、农业、交通等重点领域,整合执法职能和执法队伍,形成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格局。积极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向县级延伸。

(六)开展减证便民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对涉及群众办事的各种“奇葩证明”“循环证明”进行集中清理,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有效证照证明的一律取消,能够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解决的一律取消,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七)大力推进“互联网十政务服务”。整合多方力量,理顺体制机制,全力组织推动实施,最大程度地推进与企业经营、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

(八)继续深化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市级机关职责,优化服务流程。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对市级机关部门和内设机构职责进行梳理,优化流程,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九)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全面完成市直事业单位进一步清理规范工作。按照“两减、一补、一转”的总体要求,对除高校、中小学、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纯公益科技文化事业单位外,实现事业编制总体核减10%。按照省里将出台的规定,研究出台我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依法转制。继续推进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改革试点、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改革试点。

(“放管服”组牵头,有关部门负责,12月底完成)

五、持续优化市场营商环境

集中力量、集中人员、集中时间,深化营商环境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推动全市各地各部门对营商环境问题进行整治。

(一)开展项目落地和企业经营问题重点排查。 一是对全市2016年、2017年市级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导全覆盖,征集企业目前遇到的营商环境问题和对政府部门的意见建议,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二是从全市随机抽取部分企业,采取召开座谈会、电话调查等形式,征求意见、发现问题,及时将情况向各地各有关部门交办。

(二)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将政府服务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实施机构、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36项要素,通过建立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库,实现市、县、乡三级“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切实推进网上政务大厅标准化运行。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网点建设,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提升信息化水平。

(三)进一步减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一是编制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根据全省2017年河北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编制2017年廊坊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在廊坊价格信息网公布,进一步规范收费项目。二是加强涉企收费监督检查。督促市直有关部门落实好目录清单网上公开工作,对涉企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监管,对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取费用、扩大收费范围、减少服务内容等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三是加强审计监管。开展全市降成本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切实管住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行为。

(四)推进监管制度改革。 一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推进“双随机”部门间联合抽查工作,积极推进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健全机构、完善机制、规范流程,实现对企业“一次抽查、全面体检”。近期集中推进部门间的联合“双随机”抽查,年底前完成1-2次跨部门联合抽查行动。二是深入推进“三项制度”改革任务。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压实工作责任,督导工作落实,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五)切实优化要素供给。 一是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实施“行业龙头企业上市工程”,选取行业内龙头企业登陆多层次资本市场,力争今年新增上市企业25家。推动成立廊坊市上市企业协会,着力构造上市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融资业务指导和政策咨询服务。二是创新金融服务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围绕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重点项目融资需求,谋划建立廊坊市重大项目融资咨询委员会,发布重大项目融资需求,编制融资服务方案,落实融资主体责任,支持重大项目建设融资。三是加强银企对接。推进银企对接工作常态化,组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部门的政银企对接交流活动,为企业融资搭建平台。推进中小企业贷款网上对接平台建设,完善平台功能,扩大平台应用范围,提高银企对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为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四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在“六证合一”基础上,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和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登记纳入登记制度改革,加快实施“八证合一”。以此力促市场主体增加,确保年底前新增市场主体数量完成目标任务。五是完善市场快速退出机制。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推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工作机制,力争形成经验做法,取得实效。六是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设立高新区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科技管理机构,推进研发中心、成果转化基地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升高新区对高端创新要素的吸附力和承载力。七是抓好开发区改革发展。进一步推动开发区机构编制、行政审批制度、投融资平台建设和人事薪酬制度四项改革,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破解要素制约,增强园区发展活力,推动开发区由多向强转变。八是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利用“创新讲坛”平台,依托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定期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为全市科技型企业和创业者培训。汇编全市科技创新政策,面向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者发放,让政策宣传到位、落到实处。积极争取省“双创”示范基地、省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在我市布局,研究制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助推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和研发。九是开展企业家主体培育行动。抓好“商会”杂志编辑出版,强化工商联微信平台和网站建设,广泛宣传优秀企业家。举办企业家进高校培训活动和“廊坊企业家讲堂”,通过分层次精细化培训的模式,开展多方面、大规模集训,提升企业的文化建设和团队精神。通过强化宣教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各地各部门对政府机构失信问题进行深入排查,同时建立“双周报”工作机制,对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失信政府机构实施约谈、通报等惩戒措施,避免政府失信问题治理后再反弹。二是推动联合奖惩机制落地。建立完善诚信典型红名单制度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打造信用联动平台,推进廊坊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行政审批系统实时对接,完善信息推送、执行反馈、信用修复、异议处理、跟踪监测、统计评估等动态协同功能,加大联合奖惩力度。三是完善信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完善市信用服务中心、“信用廊坊”网站、“信用廊坊”微信公众号平台建设,让公民、法人可以随时随地查询信息,持续发挥信用体系的服务职能,在全社会形成“守信用、用信用”的良好态势。

(营商环境整治组牵头,有关部门负责,12月底完成)

六、加强督导检查,加大问责力度

加大与“一问责八清理”、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专项检查结合力度,打好“组合拳”,做到“同步频率”。

(一)认真学习贯彻《实施办法》。认真学习《河北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对于所列应予问责情形的,强化贯彻执行,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二)处理好上级交办问题线索。做好省委督查室移交第二批问题线索、市作风办各专项小组移交问题线索的核查问责工作。区别情况进行约谈、通报、组织处理以及党政纪处理。拟以市委名义出台《廊坊市机关单位及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责暂行办法》。运用好问责利器,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

(三)开展集中督导检查。围绕“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集中整治等工作,深入市直重点部门和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进行督导。加强暗访督查,对重点行政审批部门和窗口单位的日常工作情况进行随机暗访,重点清理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作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实一起、问责一起。

(四)注重综合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积极督导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廊坊市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办法》,坚持抓早抓小,突出咬耳扯袖,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不断将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五)做好市、县问责组工作台帐监督管理。督导全市各级各部门问责组对明察暗访和问责情况做好台账管理,如实填写检查登记单、问责通知单,确保市县问责工作全程可溯、可查。

(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利用廊坊纪检监察网及时发布问责典型案例,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警示震慑作用,持续释放执纪越往后越严的信号。

(问责组、督导组负责,12月底完成)

七、营造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浓厚氛围

紧紧围绕改善营商环境、促进转型发展这一重点,统筹做好市内宣传、对上报道、网络宣传,做好专题专栏,采用动态报道、成就报道、典型报道等形式,大力宣传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的最新进展成效和优秀典型,营造深化机关作风整顿的浓厚氛围。

(一)做好动态报道。及时宣传报道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和重要决策部署,主要领导相关调研活动、重要指示等,传递权威声音,切实统一思想。报道各地各部门崇尚实干实政,大力实施增比进位,弘扬事争一流精神,推进深化改革、规范市场秩序、推动政策落实、深入开展“一问责八清理”等工作的举措进展,报道市场主体和干部群众对作风整顿成效的热烈反响。

(二)推出综述报道。十九大召开前,在迎接十九大“砥砺奋进的五年”总栏目下开设“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等子栏目,认真总结、深入宣传我市各级各部门干事创业激情进一步提升、“放管服”改革取得突破、市场反应强烈的问题得到解决、营商环境有效改善等重点成果。

(三)加强典型宣传。积极宣传报道作风整顿中涌现出来的正面典型,重点选取防止官衙作风、克服形式主义、敢于善于攻坚克难、集中精力抓落实的好经验好典型,按要求曝光负面典型,强化警示震慑作用,树立亲商重商的鲜明导向。

(四)深化宣传效果。加强与中央和省媒体沟通,及时宣传我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取得的显著成绩。创新宣传方式,运用主要新闻媒体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深度宣传,强化宣传效果,不断开创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新局面。

(宣传组牵头,综合组、评议组、“放管服”组、营商环境组负责推荐好经验好典型,12月底完成)

 

 

廊坊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