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署

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作风公开评议工作推进方案

2017年04月26日 浏览量: 来源: 廊坊市级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

(2017421日)

 

根据《廊坊市2017年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推进方案》,为做好2017年市级机关和窗口单位作风公开评议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委关于深化机关作风建设的要求,以强化“四个意识”为统领,紧紧扭住“改善营商环境、促进转型发展”这一重点,充分运用综合考核平台和“互联网+作风评议”模式,加强日常考核评价和定期分类集中评议,对机关和窗口单位在精神状态、工作作风、任务落实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使评议过程成为增压力、添动力的过程,成为解决政治敏感性不强、工作标准不高等“六大问题”的过程,实现以评促转,以评促改,进一步推动机关作风整顿向纵深开展,为实现廊坊率先走新路、奋力走前列,加快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市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评议主体信息库

1.目标任务。调整充实评议主体,建立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公正性、公平性的主体信息库。

2.重点工作。坚持广泛参与、面向基层、面向服务对象的原则,对参评单位服务主体类型、数量进行分类统计,让市场主体评环境,让服务对象评服务,让广大群众评满意度,让“两代表一委员”(市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监督。

(二)全面推行“互联网+作风评议”模式

1.目标任务。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创新互联网平台和微信平台,让群众广泛参与到作风评议中,客观公开公正地开展评议。

2.重点工作。一是运用云系统运算,随机抽取评议主体开展现场答卷,电脑自动阅卷计分,自动生成评议结果。二是采取第三方评议的方式,由市作风办评议组设计调查问卷,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对第一类评议主体进行电话访问或手机问卷调查,进行大数据分析,形成评议意见

(三)分类实施集中评议

1.目标任务。紧密结合各单位职能,科学划分评议单位类别,分类分时间段组织集中评议,增强参评单位之间的可比性,增强各参评单位事争一流、唯旗是夺的意识,发挥作风评议的激励作用。

2.重点工作。将参评单位分为党群类、司法和行政执法类、经济和社会管理类、公共服务类、服务窗口类和仅参加集中评议的单位,在市级机关作风评议平台上对每一类参评单位单独设立网站链接,分类分时间段组织评议主体进行集中评议。

(四)强化日常监管,做好日常评议

1.目标任务。充分运用综合考核平台,对参评单位的评议内容进行挂账管理,及时准确了解各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点任务、职能工作完成进度和质量,保证评议结果更真实准确。

2.重点工作。一是开展定期评议。围绕“放管服”改革和改善营商环境设立共性评议指标,指导各单位结合工作职能认真研究制定个性指标,建立2017年度评议内容体系,定期进行评价,督促各单位按时完成目标任务。二是开展动态满意度测评。将网络、电话、意见箱、各系统行风热线(投诉电话)等途径反映的问题以及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即时梳理、整理,建立基层和群众评议意见库,对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评价。

(五)坚持开门整风,确保群众满意

1.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畅通公开电话、网络、微信等渠道广泛聚焦问题,健全信息反馈机制和问题跟踪督办机制,建立问题整改电子台账,推动整改措施落实,让老百姓亲身参与进来,看到实实在在的变化,共享作风转变的成果。

2.重点工作。一是采取单位自查和社会监督同步进行的方式聚焦问题。各部门对照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工作的具体要求,采取自己查、上级点、群众提、互相帮等方法深入查找问题。在廊坊政府网、廊坊纪检监察网、廊坊机关党建网、微信公众号分别设立网络投诉举报平台;在市区人口密集地段设立六个监督橱窗和意见箱,公布投诉网址和投诉电话;在市纪委和各部门纪检组、机关纪委设立投诉接待处,着力解决基层遇到的困难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推动政策措施在基层落地显效,使广大群众的获得感明显增强,对机关干部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二是健全信息反馈机制和问题跟踪督办机制,形成问题整改电子台账,坚持每月聚焦一次问题,梳理一次整改措施,每季度公开通报一次整改进度。通过电子台账监管平台,对各单位聚焦问题和落实整改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挂账督办,对在规定时限内没有正当理由整改不到位的事项直接减分。

三、评议结果运用

1.评议结果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后,面向社会公布。同时,将网络测评结果编发内部通报,供各参评单位参阅。

2.评议结果报送市委干部考核领导小组,作为考核市直部门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的参考依据,并作为干部管理、使用的参考依据。

3.作风评议总分,按15%权重纳入目标绩效管理考核成绩。评议结果“一般”等次的,不能评为本年度目标绩效管理考核“优秀”等次。

4.对中省直机关驻廊单位和金融、保险等公共服务行业的评议结果,通报其上一级主管部门或业务指导部门。

四、组织保障

1.市级机关作风公开评议工作由廊坊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评议组负责。

2.各参评单位要积极配合作风评议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于提供评议主体基本资料和相关数据不客观、不准确、不及时的,在评议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取消该类别评议主体的相应权重分值,并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3.各参评单位要严格遵守评议工作纪律,严禁递条子、打招呼和变相拉票行为。如有上述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直接确定为“一般”档次。

4.作风评议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工作纪律,对样本数据严格保密,对评议主体选择与评议过程严格保密;要坚持公道正派、实事求是。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参加作风公开评议的单位名单

 

 

 

 

 

 


 

附件:

 

参加作风公开评议的单位名单

 

党群类(27个):市人大、市政协、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统战部、市委农工部、市委研究室、市直工委、市编办、北三县统筹办、市委防范办、市信访局、市委老干部局、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接待办、市委党校、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侨联、市文联、市科协、市残联、外事侨务办

司法和行政执法类(19个):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审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物价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廊坊无线电管局、市邮政管理局

经济和社会管理类(32个):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国资委、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市人防办、市房管局、市规划局、市粮食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民宗局、机场办、市农业开发办、市贸促会、市工商联、市政务办市统计局、市供销社、市商务局、市建设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卫计委、市文广新局、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国家统计局廊坊调查队

公共服务类(24个):廊坊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地震局气象局、市农科院、市档案局、步行街工委、市卫生职业学院、市电子工程学校、市高级技校、市体校、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市广播电视大学、市一中、管道局中学、区调研究所、省地质测绘院、省地球物理勘查院、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廊坊市分公司、河北广电网络廊坊分公司、国网廊坊供电公司、中石化河北廊坊石油分公司、水文水资源勘测局、中试基地

服务窗口单位(56个):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司法服务中心、市招生办公室、市车管所、市巡警支队、市出入境办证大厅、市法律援助中心、市正大公证处、市光明公证处、市财会业务服务中心、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市工伤保险所、市就业服务局、市人才中心、市人社局监察支队、市农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市国土局政务大厅、市环评科、市园林局、市环卫局、市政处、市热力总公司、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市供水公司、时代广场管理处、市路政管理处、市路桥通行费管理处、市运输管理处、市数字办、市妇幼保健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中心血站、市120急救中心、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市房产交易登记管理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厅、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新华书店、廊坊博物馆、市气象台、供电公司爱民营业站、供电公司新华营业厅、供电公司永兴营业站、供电公司吉祥营业站、供电公司银河营业站、移动大厦营业厅、移动公司市郊区西小区自办营业厅、邮政公司广阳道支局、市烟草局办证大厅、河北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办证大厅

仅参加集中评议的单位(22个):管道局总医院、廊坊海关、中国移动廊坊分公司、中国电信廊坊分公司、中国联通廊坊分公司、邮储银行廊坊分行、人行廊坊中心支行、农行廊坊分行、省联社廊坊办事处、河北银行廊坊分行、中行廊坊分行、工行廊坊分行、建行廊坊分行、农发行廊坊分行、廊坊银行、沧州银行廊坊分行、人保财险廊坊分公司、人寿保险廊坊分公司、太保财险廊坊中心支公司、太保寿险廊坊中心支公司、平安财险廊坊中心支公司、平安寿险廊坊中心支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