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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开发办公室目标绩效管理实施方案介绍

2016年12月01日 浏览量: 来源: 廊坊市级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

编者按:现将市农业开发办公室制定的《2016年科室和工作人员目标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望市级机关各基层党组织认真学习借鉴,结合自身情况,大胆创新改革,进一步推动目标绩效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和市农开办职能工作,建立目标绩效管理机制,形成目标引导、过程控制、持续改进、整体提升的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发挥目标绩效管理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提振工作人员精神状态,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促进干部成长进步,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更好服务发展,实现机关单位公共利益与工作人员个体利益共赢的目的。

(二)基本原则。一是全员参与、责任传递。把各科室、工作人员全部纳入考评范围,通过自上而下的目标分解、责任传递机制,建立全员责任体系,全面客观地评价机关工作成效。二是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管理指标覆盖机关职能工作、专项工作与机关建设的各个方面,同时突出重点,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办党组决策部署,抓住职能工作与机关建设的核心内容与关键环节,建立目标绩效管理指标体系。三是动态监控、过程管理。坚持过程控制和结果提升并重,注重节点控制和工作流程,把过程控制作为目标绩效管理的重要保证,把问题和不足解决于工作落实过程中。四是方法多样,追求“三致”。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领导评价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工作标准追求细致、精致、极致,评价工作遵循“二八”定律,即绩效目标任务在正常完成的情况下,最高得80%的指标分;能够达到“三致”标准的才能获得高于80%的指标分。

二、范围及对象

市农开办科室(综合科、土地治理项目科、外资和产业化经营项目科、项目评审监督科)及其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三、绩效管理内容

(一)科室绩效管理

1、指标体系(附件2)

科室绩效考评总分为100分,设置“职能工作目标”(权重60分)、“领导班子成员评价”(权重40分)2项一级指标。在此基础上,设置“创新创优”指标作为加分项,权重控制在5分以内。

职能工作目标:由“省定工作任务”(暂无)、“市委市政府工作任务”(暂无)、“常规工作”、“临时交办任务”4项二级指标构成。其中,“省定工作任务”目标主要考评科室承担的省下达重点工作;“市委市政府工作任务”目标主要考评科室承担的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常规工作”目标主要考评科室履行 “三定”方案明确的主要职能;“临时交办任务”目标主要考评科室承担的上级部门、市委市政府或本单位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由科室自行填写,分管领导审核,主任办公会议审定。

领导班子成员评价:由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对各科室目标绩效完成情况提出评价意见。

创新创优:主要考评科室在年度农发项目管理、信息宣传等方面创新工作、增比进位、突出贡献等方面情况。

2、方法及程序

(1)制定绩效目标

科室结合单位工作职能,对照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列出科室绩效指标清单,并逐项明确责任人(分解到具体工作人员)、完成时限、完成标准、权重分配和相关要求,作为绩效考评的依据。其中,“临时交办任务”目标,各科室根据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及时制定并报审后确定;创新创优,由科室自主申报,本着“跳一跳,够得到”的原则制定,经主管领导审定后确定。

(2)过程管理与绩效考评

①职能工作目标管理与考评

强化各科室职能工作目标过程管理,在年终进行评价。职能工作目标采取“负面清单”模式(未完成目标绩效要求,按照未完成一项扣除1分计算,最多扣5分)。

②领导班子成员评价

年终由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对科室目标绩效完成情况提出评价意见(附件3)。

③创新创优加分:年终考评时进行。

主要考评科室年度工作目标完成质量。单位在年度农发项目管理、信息宣传考核中获得全省系统(以文件或证书为准)第一名的责任科室计3分,第二名的责任科室计2分,第三名的责任科室计1分;单位年度农发项目管理、信息宣传等工作获得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以文件或证书为准),责任科室计2分;调研文章(含对外宣传文章)在国家级媒体刊物发表的,责任科室计2分,在省级媒体刊物发表的责任科室计1分,在市级媒体刊物发表的责任科室计0.5分。

(3)总分计算及档次确定

①总分计算

科室绩效考评总得分=职能工作目标得分�相应权重+领导班子成员评价得分�相应权重+创新创优得分

②档次确定

科室考评结果分“优秀”、“较好”、“一般”和“较差”4个档次,考评结果在90分(含)以上为“优秀”档次,在80分(含)-90分为“较好”档次、70分(含)-80分为“一般”档次,70分以下为“较差”档次,“优秀”科室数量1个。凡科室工作发生重大责任差错并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年度绩效考评结果降低一个档次。

(二)工作人员绩效管理

1、指标体系(附件4)

机关工作人员绩效管理考评总分为100分,设置“德、能、勤、廉、绩”5项一级指标。指标体系如下:

①德(20分):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党的基本方针和路线,忠于国家,遵纪守法;忠于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乐观进取、公正廉明,求真务实;团结同事,工作配合默契,与同事和平相处;衣着得体、举止大方、谈吐文明、热情有礼、态度和蔼。

②能(10分):主要考评完成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包括农发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能力、调查研究能力、与上下级农发部门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工作创新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应急突发事件能力等。

③勤(10分):工作认真细致、任劳任怨;脚踏实地、勤勤恳恳、一丝不苟;善于创新和学习;出勤率高,不迟到不早退,恪守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④廉(10分):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员廉洁自律准则、市委“八条禁令”,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廉洁从政。

⑤绩(50分):主要考评完成工作任务目标及效率、效果情况。一般设立“工作目标”(30分)、“基础管理目标”(20分)2个二级指标。其中,“工作目标”(各科室根据科室工作目标责任分解到每个工作人员),主要考评个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基础管理目标”(由绩效办统一制定),主要考评个人遵守规章制度等情况。

⑥设置“创新创优”指标作为加分项,权重控制在5分以内。工作人员加分,由相应科室申报,主任办公会议审定。

2、方法与程序

德、能、勤、廉的考评,在年终考评时一次性进行测评。绩的考评以平时记实考核、年终汇总评分的方式进行。创新创优年终考评时进行。

(1)制定绩效目标

制定绩效目标,作为个人绩效考评的依据。其中:“工作目标”,依据科室目标绩效管理评价指标清单和实际工作需要,科室负责人将目标任务安排分解到科室每个工作人员,根据岗位职责,明确任务目标及完成标准、权重;“基础管理目标”,由绩效办制定并经单位领导审定后确定。创新创优,工作人员加分,由相应科室根据工作人员对科室贡献率核定上报。

(2)过程管理与绩效考评

“工作目标”实行周记载、月小结、季考评、年汇总。“基础管理目标”实行季通报、年终总评。“工作目标”采取“负面清单”模式(未完成目标绩效要求,按照未完成一项扣除1分计算,最多扣5分)。

①每周记载。由工作人员对照个人绩效目标如实填写一周工作完成情况。可以按照人社部门对公务员日常考核的要求,在《平时考核记实手册》上记载。

②月底小结。每月月底,工作人员对照个人绩效目标,填写《机关工作人员月度工作记实表》(附件5),科室负责人复核签字把关。

③季度评价。每季度末,科室负责人就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组织科内交流、小结,如实填写《机关工作人员季度工作记实评价表》(附件6),逐一评价打分。“基础管理目标”考评情况由相关职能科室通报,党支部通报学习情况,综合科通报考勤情况、外出申报情况。

④年终测评汇总。对工作人员德、能、勤、廉表现进行满意度测评,参加测评人员为单位全体干部职工(附件7)。

汇总4个季度“职能业务目标”评价情况。党支部、综合科等提供“基础管理目标”考评结果、加减分项目确认结果。

(3)总分计算及档次确定

①总分计算

个人绩效考评总得分=德的测评分+能的测评分+勤的测评分+廉的测评分+工作目标得分�相应权重+基础管理目标得分�相应权重+加分项得分

②提出考评建议。根据汇总成绩,绩效办提出年度目标绩效管理考评结果档次建议。考评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各档次评定标准如下:

A:好。年度绩效考评成绩在科室排前30%的;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表彰奖励(以正式发文为准)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一般不得评定为“好”档次。

B:一般。绩效总得分在60-70(含)分的。

C:较差。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考察无正当免责原因:绩效得分在60(含)分以下的;出现本办法附件8中明确可直接定为“较差”档次17种情形之一的。

D:除“好”、“一般”、“较差”档次外,其他工作人员应评为较好档次。

科室负责人的年度考评结果,参照所在科室年度考评结果研究确定。所在科室为“优秀”档次的,科室负责人一般应评为“好”档次;所在科室为“良好”档次的,科室负责人可以评为“好”档次;所在科室为“一般”和“较差”档次的,科室负责人一般不得评为“好”档次。

③反馈考评结果。绩效办公室将初步确定的考评档次名单提交考评委员会审定后,确定考评档次,将结果在单位内公示3个工作日。各科室及工作人员对考评程序、初始得分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绩效办综合组提请申辩;绩效办根据申辩内容,按照管理权限,将申辩事项交由责任科室调查核实,3个工作日内向申辩人反馈复核结果。申辩人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核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绩效办监督仲裁组提请申诉;绩效办在听取申诉理由的基础上组织调查核实,考评委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裁定,考评委员会的裁定为最终裁定。公示结束没有反映的,发文通报,并报综合科(人事)备案。

四、实施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2016年10月底—11月15日)

认真传达学习全市市级机关推行绩效管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和《廊坊市市级机关内设机构和工作人员目标绩效管理办法》精神,结合市农开办工作实际,科学制定《2016年科室和工作人员目标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同时,成立市农开办目标绩效管理考评委员会及办公室。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抓好工作部署和贯彻落实,并按时间要求将《实施方案》报送市绩效办。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11月10日-2016年12月底)

根据《2016年科室和工作人员目标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相关内容和要求,单位绩效办具体组织各科室和工作人员实施目标绩效管理,稳步推进。并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建立健全相关机关管理制度和创新争优等具体考评办法。

(三)组织考评阶段(2017年1月1日以后)

单位绩效办对科室和工作人员目标绩效管理进行考评,确定考评档次,考评结果提交单位考评委员会审定后,在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的,发文通报,按照规定时间以正式文件报送市绩效办。

(四)整改提升阶段(2017年1月1日以后)

根据2016年科室和工作人员目标绩效管理考评结果及在工作过程中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进行深入研究分析,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以促进2017年目标绩效管理深入开展,从而促进全办农发整体工作上档升级。

五、结果运用

(一)作为目标绩效奖励的重要依据。根据市绩效办确定标准,严格按照单位绩效考评档次发放奖金。未分出考评档次的,不享受当年目标绩效奖。

1、绩效考评结果为“较好”的工作人员,享受人均标准奖励。

2、绩效考评结果为“好”的工作人员,在“较好”档次奖励标准的基础上加发10%。

3、绩效考评结果为“一般”档次的工作人员,在“较好”档次奖励标准的基础上下调10% 。

4、绩效考评结果为“较差”档次的工作人员,不享受当年绩效奖。

5、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按全市统一规定执行。

(二)作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绩效考评结果为“好”的,当年度考核优先推荐为“优秀”;考评结果为“一般”的,当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当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三)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调整交流、学习培训、管理监督、奖励惩戒等的重要依据。对考评结果为“好”的,及时予以表扬,在学习培训、挂职锻炼、评优评先、调整交流、提拔重用等方面优先安排;考评结果为“较差”的科室和个人,将向单位领导提交书面报告,单位领导将对科室负责人和个人进行警示谈话,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改进。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目标绩效管理,是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规范内部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实现市委、市政府战略目标的重要措施。各科室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认真抓好落实。

(二)成立组织机构。市农开办成立由刘洪斌任组长,于学敏、岳承毅、邱海增、夏俊松、董兰波同志任副组长的目标绩效管理考评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机关目标绩效管理,研究和决定机关目标绩效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谋划推进、部署协调、督查落实。考评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绩效办),办公室主任由董兰波兼任,下设综合、督导检查、监督仲裁三个小组,负责目标绩效管理考评日常工作。

(三)健全长效机制。市农开办将以此项工作为契机,下大力抓好机关标准化建设,聚合管理资源,再造业务流程,建立健全“三重一大”、“落实两个责任”、服务群众相关工作制度以及考勤、学习培训、领导及时评价、沟通反馈、谈心谈话、首办负责、责任追究等机关管理制度,完善管理体系,规范管理行为,提高管理质量,为目标绩效管理提供强力支撑。

(四)严肃考评纪律。全办要严肃考评纪律,确保考评程序、方法、过程、结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全体工作人员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搞非组织活动。对目标绩效管理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将严格责任追究。绩效办特别是督导检查组要加强对单位推行目标绩效管理工作情况督导检查,对绩效工作推进好的科室予以表彰,对绩效工作推进不力的科室通报批评。

附件:1.机关目标绩效管理考评委员会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各科室目标绩效管理评价指标体系

3.各科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评价表

4.机关工作人员目标绩效管理评价指标体系

5.机关工作人员月度工作记实表

6.机关工作人员季度工作记实评价表

7.机关工作人员“德能勤廉”民主测评票

8.机关工作人员可直接确定为“较差”档次17种情形

附件1

机关目标绩效管理考评委员会及办公室名单

一、考评委员会成员名单

组 长:刘洪斌 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于学敏 党组成员、市财政局调研员

岳承毅 党组成员、市财政局调研员

邱海增 党组成员、副主任

夏俊松 党组成员、副主任

董兰波 副调研员

成 员:王 伟 产业化科科长

薛景志 监督评价科科长

邱国庆 土地治理科科长

陈 超 工会主席

熊孝禹 综合科科长

二、考评委员会办公室(绩效办)成员名单

主 任:董兰波(兼)

综合组 :熊孝禹 综合科科长

刘 东 综合科主任科员

申 晴 综合科科员

督导检查组:刘自洋 监督评价科副科长

万慧颖 综合科副科长

监督仲裁组:陈 超 工会主席

申 磊 土地治理科副科长

办公室(绩效办)负责单位科室和工作人员目标绩效管理日常工作。

 

 

 

 

附件:市农业开发办公室目标绩效管理实施方案介绍